“钨都网”网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01-10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次数: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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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都网”网站管理办法(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赣州市钨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钨都网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网站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钨协工作宗旨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钨都网网站依托赣州市钨业协会,服务对象主要为赣州市钨业协会会员。网址:http://www.tungstencity.com。其主要任务是:及时报道本协会动态、国内外钨业资讯、钨产品价格、政策、技术、标准等信息,同时为企业提供产品、人才、技术、供求等信息接口。


第三条网站提供的信息服务以公益为主,同时为企业生产与经营有偿提供广告发布业务。


第四条 为使网站内容具有指导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网站信息采集实行信息员制度,凡赣州市钨业协会会员应至少指派一名信息员。信息员代表会员单位对提供网站信息承担义务和负有责任。


第五条凡为网站提供信息的个人(包括网站信息员),其信息录用后,将付给其一定的稿酬。


第二章信息内容及职责


第六条网站共设有若干栏目,每个栏目的信息由赣州市钨业协会信息培训部(以下简称信息培训部)负责收集、管理、发布。


第七条信息发布的内容:


(一)赣州市钨业协会章程、组织机构、会员名录和简介(由会员自己提供);


(二)钨及相关行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发展规划和目标;


(三)赣州市钨业协会印发的工作文件和公告、通告、通报、简讯等公文;


(四)钨及相关行业市场行情、市场分析、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的情况;


(五)钨及相关行业专项技术发展趋势、专利、新技术应用、行业主要科技成果、行业标准等;


(六)钨及相关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七)钨及相关企业重组改制、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八)钨及相关产品、人才、技术、市场等供求信息;


第三章 信息发布与管理


第八条 上网信息发布的具体程序:


1、电子版信息经信息培训部相关工作人员编辑后发布到网站后台,由相关领导审核后发布;


2、纸质版信息提交信息培训部编辑,由相关领导审核后直接发布;


第九条会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信息须注明单位名称和邮件发送人姓名,通过传真发送的信息须加盖单位公章。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把上网信息审批关,审文与审事相结合。信息培训部工作人员要严把上网信息文字关,相关领导要严把上网信息政策关。


第十条信息培训部要对上网信息建立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的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网站内容每周应至少更新3次。


第四章 管理与维护


第十二条信息培训部在网站维护中的主要职责:


(一)做好系统故障日志记录工作;


(二)监视网站运行情况,一旦系统发生故障,应能及时通告技术支撑单位解决;


(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凡有权在网站后台操作的人员,其账号、密码必须符合复杂性的安全要求,每个工作人员的账号、密码由各人各自负责并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网站信息管理员和网站信息员的业务培训。


第十三条技术支撑单位在网站维护中的主要职责:


(一)钨都网的技术支撑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二)其主要职责有:保证软件的正常运行、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服务器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本规定经市钨协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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